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湿地侵占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湿地侵占排查整改的通知》(办湿〔2020〕34号)文件精神,请各地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全面排查审计发现湿地侵占疑似点,形成详实的排查结果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侵占湿地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到位、湿地功能恢复到位。9月29日上报排查结果报告和整改方案,11月25日上报整改成效。12月份迎接省局督查验收。
联系人:祝清文 电话:3788207
附件:1.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湿地侵占排查整改的通知》(办湿〔2020〕34号)
2.审计发现湿地侵占疑似点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