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发展中心:
现将国家林草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林业局转发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有关自查整改报告请于12月30日下班前报资源科。
联系人:祝清文 联系电话:3788207
邮 箱:czlyjzyk@163.com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