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暨第三批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批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暨第三批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认定工作的通知》(林产函〔2021〕324号)文件精神,安徽省第七批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暨第三批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认定工作已开始,请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自愿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于2021年9月6日前报市林业局。
联系人:杨旭涛、张宇,电话:3019165;邮箱:ahczlyz@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doc.doc
滁州市林业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