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修复矿山生态,重塑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21-01-13 09:47作者:凤阳县林业局来源:滁州市林业局阅读: 字号【  

“以前这里是废弃的矿山,山石裸露,坑坑洼洼,现在建成了公园,满山树木,郁郁葱葱,红色步道环山而上,这里成了我们休闲放松的好去处。”近日,在凤阳县新城区北侧的凤凰山上,市民李女士一边散步,一边感慨地说。

 上下齐抓共管  治理效果良好。凤阳县矿产资源丰富,其中以南部和西部山区分布的石英岩、石灰岩为县两大优势矿种,多年前,由于粗放式开采,造成很多山体满目疮痍,千疮百孔,极大破坏生态环境,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了加强矿山治理,该县成立了全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县镇村三级林长和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过义务植树、林长调研、责任区巡查、林长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履职,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建设。县委、县政府等几个班子成员深入国有林场及南部山区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各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常抓不懈。全县上下形成几大班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部门协助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2014年,该县通过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577.27万元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完成了府城镇馒头山、独山,刘府镇东芦山,官塘镇小山废弃矿区治理项目,治理面积达72公顷。2017年,县财政投入400多万,通过削坡、采坑平整、埋设护栏、植被绿化等方式完成了府城镇宝盒山、刘府镇小王庄、大庙镇鼻梁山、总铺镇牛盘山等治理项目,治理面积达50公顷。目前,投入570万元的馒头山废弃矿区已通过省级专家验收,治理面积约42公顷,植树1.6万余株,撒播草籽32万平方米;同时,投资210万元的西部四镇23个废弃矿坑恢复治理项目和2020年度2个治理任务均通过市级专家验收。投资近1.7亿元,治理面积约140公顷的刘府镇光岭子和西泉镇孟孟街-石榴顶两个跨年度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预计20211月全部启动。

规划引领先行  部门主动作为。在矿山治理工作中,根据省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规划,该县通过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设立禁止开采区、勘查区,并将明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凤阳山水库重要饮用水源地等南部山区范围纳入“禁止开采区”名录予以保护,在禁止开采区内不再新设采矿权。督促全县持证矿山企业加快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二合一方案,目前,全县27家持证矿山企业已完成二合一方案编制并评审通过21家,其余6家正在编制中或因其他原因停产整合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深入矿区,摸清全县废弃矿山家底,转变原有矿山治理思路,因地制宜,对年度修复项目,委托资质机构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并会同县经信、生态、应急、财政等部门审查,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通过矿坑覆土、改良土壤、苗木移栽等方式,逐步恢复当地植被,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性生态修复。

严格督查考核  提升综合治理。为了让矿山整治取得较好成效,该县实行“月督导、季调度、年考核”的考评机制和监管体系,督促全县持证矿企继续按照“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引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针对不同矿区的现状,对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按季度进行分解,设定各阶段的治理目标及相应的资金投入。县委、县政府把矿山生态修复与林长制改革、国土空间绿化提升行动作为城乡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并将矿山生态修复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通过矿区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有机结合,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既完成了矿山生态修复,又盘活了低效采矿用地,同时还增加了绿化覆盖率。位于县城北面的凤凰山,满山皆为历史遗留的废弃采坑,县委、县政府围绕“中都古城映山水,大美凤阳森林城”为森林城市创建理念,累计投资1.25亿元,完成土地及地表附属物清偿5300万元,坟墓迁移2400余座,矿坑填埋6.67万方等,栽植青桐、乌桕等25万余株,绿化2150亩,逐步把凤凰山建设成植物种类繁多的江淮植物园,更是集风景观光、生态旅游、踏青休憩、休闲娱乐、体育运动等为一体的城市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