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印发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11 08:32作者:凤阳县林业局来源:滁州市林业局阅读: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10月9日凤阳县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草拟过程中,凤阳县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林长制改革战略意图,注重与凤阳县“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等相衔接,组织林业专家反复论证并征询各乡镇、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等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旨在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到2025年,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新增造林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2%,林木绿化率达36%,森林蓄积量达26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55%,林业总产值达50亿元。

《意见》要求,三级林长应当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领导、强化举措、统筹协调、压实责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等资源目标责任。县级林长巡林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级林长巡林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巡林每月不少于2次。进一步提升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能力,组织建设“五绿”,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下一步,凤阳县将严格落实《意见》精神,提高目标,深化认识,以更高站位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实行清单化管理;摸清数据,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保证效果,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和各部门责任,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大美凤阳贡献更多林业力量。(王桂林 李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