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
——滁州市“林长+”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成效初显

发布日期:2021-10-05 17:58作者:林长制工作科来源:滁州市林业局阅读: 字号【  

为充分发挥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关键作用,滁州市创新建立“林长+”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实现了部门间协调顺畅、联动高效,在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上成效明显。

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公检法机关和司法、自然资源等9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林区联合巡林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督导检查非法占用林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林区矛盾隐患排查、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整改及涉林案件办理等5方面内容,推进林区治安环境稳定。协调市公安局推进国有林场“雪亮工程”建设,织密织牢林区治安防控网络。

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森林防火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宣传车等载体,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重点林区、草原区周边村民集聚地和进山要道、路口等重点区域,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观念深入人心。

市公安局就国有林场林区视频监控覆盖率不足和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等问题多次对接林业局,并赴国有林场现场考察调研。协调做好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工作,推动国有林场“雪亮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图像资源在森林防火、防盗伐林木等资源保护应用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深入林区调研,现场实地了解了我市在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召开座谈会与基层林业工作者交流探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协助林业部门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了解改革政策新方向,打开改革工作新局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移交后,林农反映的林权证办证难、办证贵问题,开展了林权类不动产确权发证专项调研,摸排了全市各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捋清了问题症结所在,明确了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立林权登记协同机制和减免林权登记相关费用等措施。下一步,还将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林权类登记管理信息共享与林业部门进行深度交流。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承办滁州市首届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技能竞赛。组织8个县(市、区)代表队和市属国有林场代表队共9支队伍、100余人参加了专业理论、油锯实操、高压水泵接力、风力灭火机实操和灭火弹投掷等项目的角逐。本次活动展示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成果,对全市专业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业务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更促进了部门间森林防火应急协调工作。

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依法加强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保护,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市开展联合涉林巡查24次,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1处,联合办理滥伐林木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起,督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8万余元、诉请限期补种树木9000余株。指导来安县在基层林场挂牌成立“检察官工作站”,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市财政局、人行和银保监等支持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9月28日,全市首笔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落地,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发放有效盘活农村林业资源资产,加快“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步伐。

联合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出台全省首个林业碳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碳票管理、区域碳中和、碳票金融和附则6个部分,共16条。它为滁州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交易路径,推动区域内碳中和进程提供重要指导意义。

联合市文明办、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12个部门印发《滁州市“一村万树”碳汇森林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暨“低碳生活 文明滁州”行动方案(试行)》,在全省率先探索公益碳汇林基地建设。凤阳县小岗村、明光市罗岭村等20个单位入选第一批试点,预计将新增固碳林木20万株。

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花鸟鱼虫市场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清理打击联合行动等;协同市生态环境局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绿盾”点位核查整改;联合市水利局开展沿江沿淮“水清岸绿”生态廊道建设调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田林网保护和协同培育农林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