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59 来源:滁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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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滁州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08条;办理政民互动留言16条(公开留言8条)。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本局动态、县区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1577条,另新浪微博发布信息数26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809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数237条,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答复申请人并送达答复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表,落实责任主体,初步建立以办公室牵头,各科、站、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召开全市林业系统政务公开视频培训会,对规范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行重点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平台功能。2022年新设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归档了“科室动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内容;将“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按要求进行清理。二是加强政民互动。对于网友的提问既做到按时规范答复,又做到一站式答复,对于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为网民提供官方联系方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提升宣传质效。2022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关键之年,我局积极对接滁州日报,以“创森专栏”专栏为抓手,为群众展示更多林业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形成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责任制,保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尤其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泄露。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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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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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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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提升完善,集中体现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未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标问题,逐一整改,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员培训,努力使政务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提前谋划,做好2023年度在线访谈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关联政策类、解读类文件,意见征集、反馈文件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形成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8日

    滁州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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