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46 来源:滁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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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滁州市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度,围绕年度重点任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林业政务信息229条,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主体,2023年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5条,本级政策解读6条,其中负责人解读3条。三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积极与省林业局对接,加强林长制和湿地保护等栏目维护更新,充分展示我局林长制、网格化保护等方面工作动态和成效。四是回应群众关切。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美国白蛾防治等内容发布主动回应15条,办理政民互动留言18条,平均在1天时间内及时办理,其中,公开答复留言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办理要求,按时答复申请人并送达答复书,有效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涉及到重要领域的信息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泄露。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表,落实责任主体,初步建立以办公室牵头,各科、站、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升级门户网站,2023年新增“媒体看滁林”“林企风采”“林业光影”等栏目,局网站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丰富,着力打造更加具有滁州林业特色的平台。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本局动态、县区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1671条,另新浪微博发布信息数27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577条。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举办市直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对规范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行重点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每季度针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测评问题,认真对照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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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依法依规、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还需再加强。2023年下半年存在政策解读公布不及时情况,已公布的政策解读中存在没有图表、媒体、动画解读,解读质量不高等不足。二是为民办事服务不到位。2023年存在相关申请材料的材料依据仅有文件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条款等情况,为民办事服务水平不高。

    2024年,针对2023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对标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一是加强工作谋划。做好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谋划,全面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定期排查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做好负责人及部门解读,多运用图表、媒体、动画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质效。三是提升为民办事服务水平。结合“全省一单”建设,对我局31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全面筛查,进一步完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林业局

    2024年1月22日

    滁州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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