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召开2024年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28 15:13 来源:凤阳县林业局 阅读: 字体【  

428日上午,凤阳县在县人防会议室召开2024年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副县长、县副总林长(召集人)时全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县湿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同志参加会议,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读了《关于开展湿地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的通知》《凤阳县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明确林长湿地资源保护责任范围的通知》,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单位就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当前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近年来,凤阳县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花园湖湿地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发布凤阳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和两批湿地保护小区名录,“两湖四库”划入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进行保护。湿地保护率55.64%。湿地保护建设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不足,要客观面对生态环境现实问题,需全县上下共同发力,把湿地维护好、把环境整治好、把生态保护好。

会议强调,政治站位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为大美凤阳建设筑牢生态根基。属地管护再压实。花园湖省级重要湿地和“两湖四库”一般湿地名录湿地资源管护责任已明确到10个乡镇38个行政村116名林长责任区,各地务必管护落实到位、属地责任压实到位、巡查巡护排查到位,维护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再明确。按照《凤阳县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湿地保护职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湿地岸线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巡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工作提示和交办,问题及时得到整改,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王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