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推进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

发布日期:2023-05-04 14:54作者:林长制科来源:滁州市林业局阅读: 字号【  

全市集体林地确权发证面积118.6万亩,占集体林总面积133.8万亩的88.6%。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全市抵押林地面积14.7万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5.28亿元。共培育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园2个、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家、示范家庭林场11家。

创新经营方式。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户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从分散走向集约经营。全市集体林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9.46万亩,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1202家,规模经营主体营林地面积36万亩。鼓励引导村集体和农户通过林地入股方式参与林业建设。南谯区在陈王村引导58家林企、大户流转林地3730亩,每亩年租金250—300元,让村民不仅拿“租金”而且挣“薪金”。明光市成立镇级林业投资公司(森林银行),收储林地4万亩,促进规模经营。

落实政策保障。各地结合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对林业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进行奖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探索“政银担企”合作模式,创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劝耕贷”“皖林邮贷通”,建立林权抵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全市林权抵押贷款金额58.3亿万元。包括野生动物致害险、集体公益林保险、商品林政策性保险等多个涉林险种,投保金额338亿元。全椒县、定远县等出台林业奖补政策,将薄壳山核桃等规模经营纳入奖补,引导规模经营。全椒县连片种植薄壳山核桃100亩以上面积达7.2万亩。

优化服务模式。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和“一证通办”窗口。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交易评估机构,搭建林权流转、产权评估、市场交易、抵押融资、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服务平台,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延伸林权管理服务。培育森源林业开发、绿色家园林业规划设计和美文林业等4家市级林业评估机构。同时,积极开展林业病虫害监测防治等社会服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南谯区成立投资融资平台,小额贷款免评估免抵押,切实盘活了森林资源、拓宽了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