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23年度“林长+检察长”会商会

发布日期:2023-07-17 17:39作者:林长制科来源:滁州市林业局阅读: 字号【  

7月11日,滁州市2023年度“林长+检察长”会商会在老嘉山国有林场召开,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玉科,市林长办主任、市林业局局长李继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汪海洋,副局长周永兆及双方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潮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2022年林长制工作汇报片和公益诉讼宣传片;市林业局、市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全面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2022年“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情况,审议《2023年“林长+检察长”工作要点(讨论稿)》,并就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进行了交流。

会议指出,安徽省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增强涉林行政执法的刚性。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驻林场检察官工作站(生态保护工作站),促进部门上下联动,有效织密林业生态保护网。

会议强调,要把做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为贯彻落实省、市级林长会议的重要举措,积极作为、主动发力,推动成果不断转化。一是拓宽外延。推动协作机制从单一抓保护,到综合促发展。发挥协作单位联络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和示范区作用,强化外部要素供给,合力解决保护发展难题。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丰富内涵。双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促进协作内容不断深化。优化检察公益诉讼模式,丰富林草湿等资源保护修复工作路径。前移检察监督关口,推动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三是创新载体。通过“府检联动”,探索在案件办理中适用认购林业碳汇,结合其他替代性修复方式,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吸纳林业骨干进入专家库,凝心聚力共同守护绿色滁州。

会议强调,在“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中,进一步拉高标杆、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抓好落实,助力林长制改革再创佳绩。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林长+检察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好“林长+检察长”机制,强化案件线索移交,惩治涉林违法行为。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监督其他行政单位依法履职,侵害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三是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大互相支持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拓展“林长+检察长”协作方式、渠道、内容,为滁州林业发展贡献力量。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黄寨草场和老嘉山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公益碳汇林)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