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3-07-31 16:01作者:法规科来源:滁州市林业局阅读: 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更好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7月31日下午,市林业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原文通读、重点解读、观看宣传片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具体内容。

此次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婚姻家庭等诸多权益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妇女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明确性骚扰行为定义,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明确了要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等。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有效提高了女性干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积极营造了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

接下来,市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力度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有效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